12月6日前,厦门
根据计划,智慧申报单位应在“评价模块”开展自评,工地确定星级评价目标,开始评价指引、评星评

(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)

近期,完成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,厦门

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,费用标准(两指引一标准)开展评价工作。申报单位应登录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首页,导出《申报评分表》,逐一上传与每一评价条目相对应的佐证材料;12月13日前,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积极申报。各评价实施部门将会根据职责分工完成评价。区监管权限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质安站或所在区住建(和交通)局;12月27日前,
此次申报条件包括: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《厦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指引(试行)》相关要求;项目总工期不低于1年、
(作者:新闻中心)